广州市银河烈士陵园管理处第三骨灰堂附属乙栋建于1996年,用于临时放置雨篷、凳等物品。第三骨灰堂附属丙栋建于1992年,用于三堂工作人员办公场所使用。两栋建筑物建筑面积为420.46平方米,原值共计95528.94元。因项目建设需要,拟对第三骨灰堂附属乙栋、第三骨灰堂附属丙栋进行报废处置。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的通知》(穗财规字〔2017〕5号)规定,现对广州市银河烈士陵园管理处第三骨灰堂附属乙栋、丙栋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22年8月19日起至2022年8月25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径向广州市银河烈士陵园管理处反映(联系人:陆凤平,联系电话:020-87042290;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对当面反映的问题或署名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将认真组织力量调查核实,反映时请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单位公章,对反映不具体的匿名材料不予受理。
广州市银河烈士陵园管理处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