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民政局、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全市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全市性社会组织: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广东省先进社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广州市评选推荐工作安排如下,请按要求报送。
第一阶段:提交推荐材料
(一)2022年8月17日前,全市性社会组织按省通知要求将《广东省先进社会组织推荐审批表(地方社会组织)》和2000字事迹等有关材料报送至广州市“广东省先进社会组织”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yangch8900@gz.gov.cn)。实行双重管理的全市性社会组织,先向业务主管单位申报,由业务主管部门推荐报送至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参评的全市性社会组织在申报前向社会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2022年8月17日前,各区民政局按省通知的程序和标准,对申报的区级社会组织开展初评审核,初评审核后推荐1个区级先进社会组织,按要求将《广东省先进社会组织推荐审批表(地方社会组织)》和2000字事迹等有关材料通过内网邮箱报送至广州市“广东省先进社会组织”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yangch8900@gz.gov.cn),逾期视为无推荐对象。社会组织在申报前向社会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初评审核和复评审核。收集全市性社会组织推荐材料后,由广州市“广东省先进社会组织”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对全市性社会组织的推荐材料进行初评审核,坚持优中选优,同步汇总各区推荐的区级社会组织,按程序报批后推荐20家候选名单,并反馈给推荐单位。候选名单中的社会组织需准备5分钟的PPT演讲,介绍其基本情况和评选优势。广州市“广东省先进社会组织”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对入选的20家社会组织进行复评审核,即现场评审打分,按评分结果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推荐名单,并提交审议。
第三阶段:征求意见。对入围的社会组织征求纪检监察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公安、国家安全机关等部门的意见。
第四阶段:第二次公示。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将广州市“广东省先进社会组织”推荐名单再次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市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最终的广州市“广东省先进社会组织”推荐名单,报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
为加强广州市参评工作组织领导,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社会组织管理局联合组成广州市“广东省先进社会组织”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执法稽查处,负责本次评选推荐活动的具体实施工作。请各区民政局、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全市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高度重视,密切对接,认真学习广东省评选表彰工作通知,严格按广州市评选表彰工作部署抓好落实。各区负责评选推荐工作的负责人和联系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于8月11日前通过内网邮箱报送至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yangch8900@gz.gov.cn)。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2年8月9日
(市社会组织管理局联系人:蓝卉,联系电话:020-83178690;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人:陈康成,联系电话:020-83397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