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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公安局 广州市财政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州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03-10 09:16:53 阅读次数:-

  穗民〔2021〕34号

  各区民政局、公安分局、财政局:

  现将《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财政厅转发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民发〔2021〕1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广州市民政局等14部门《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穗民〔2020〕7号)要求一并贯彻执行。各区民政局要加强与公安、司法、残联等部门工作对接,督促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定期对辖内儿童开展精细排查,精确认定,精准保障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公安部门应及时受理有关个人、机构或组织为儿童查找失联父母的申请,加大对失联父母的查找力度,对儿童父母超过6个月仍下落不明的出具相关回执。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公安局

  广州市财政局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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