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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2020年第七届广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绩效评价工作再次比选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0-04-29 08:44:10 阅读次数:-

  根据《广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穗社管规字〔2019〕1号)要求,拟于2020年5月启动2020年第七届广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绩效评价工作。根据《广州市民政局自行采购管理工作暂行细则》,决定通过比选程序确定1家第三方机构承接此项工作。2020年第七届广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绩效评价工作项目第一次比选中,符合比选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不足三家。现再次邀请符合条件的机构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2020年第七届广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绩效评价工作

  (二)采购单位

  广州市民政局

  ()项目任务

  对2020年第七届广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承办服务及创投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包括评估承办服务、评估项目绩效、评估项目满意度,提出意见及建议,并撰写工作报告,评出2020年第七届广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的品牌及优秀项目。

  ()评价对象

  1.承办单位的资金使用绩效(承办资金125万元)。

  2.评估所有公益创投项目的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资助资金共计不超过1800万元)。

  ()评价内容

  1.前期工作。项目安排的规划性和决策论证的规范性,绩效目标设置明确、量化程度。评估承办单位机构是否健全,团队分工是否明确,项目宣传是否到位。

  2.实施过程。资金投入到位的及时性,资金管理和使用规范性,项目实施的规范性、制度建设和监管水平。承办单位项目评审是否公正公平,培训、指导、督促是否到位,安全教育、安全措施落实是否到位,创投主体对承办服务是否满意,执行本办法及《委托代理协议》的规定是否严格,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是否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核实创投项目管理是否执行到位,资助资金管理是否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

  3.项目绩效。项目预设产出目标和效益目标的实现程度,项目实施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核实创投项目配套资金是否落实,评价服务对象对服务项目满意度以及社会对服务项目的认可度等。

  4.后续应用。对项目绩效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的准确性,提出改进办法的合理有效性。

  二、工作要求

  (一)研制工作方案

  根据我市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规定以及《广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第23条,结合相关政策制度要求,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及其绩效评价指标等。原则上2020年5月底前完成。

  (二)组建专家组

  组建项目绩效评价专家组,要求如下:确定绩效评价专家数量,做到科学、合理,讲求实效。聘请的专家应体现专业性、代表性。专家组应含财政部门评审专家库的专家等。专家组名单,应与采购人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原则上2020年5月底前完成。

  (三)组织专家培训会

  中标人在专家组开展工作前一周,必须组织项目绩效评价专家培训会。具体需求如下:培训会的策划和实施;在召开培训会前3天落实好专家组名单,并负责培训会的会务组织、与会专家必需的材料;通过培训会,指定专家组组长,明确组长、成员的工作职责,以及工作要求、任务和注意事项,指导专家把握好相关指标,统一标准要求。

  (四)组织专家开展工作

  中标人独立组织专家开展项目绩效评价,不得转包。采用审阅资料与集中讨论、现场抽查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中标人负责评价工作过程的监督与所需材料、文具、专家用餐、交通等后勤服务工作。包括做好审阅资料与集中讨论工作指引,明确组内分工与集体讨论的要求,组织实地检查工作,做好与被评价单位的联系,落实好专家和交通安排,明确现场核查工作要求,指引专家组根据核查情况,拟写项目评价意见。并在专家组出具各项目评价意见的基础上,形成项目单位接受评价情况反馈意见。

  (五)提交项目评审工作报告

  中标人须在2020年第七届广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末期评估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提交绩效评估工作报告,并评出不多于20个的品牌和优秀项目。品牌和优秀项目应具备服务效益好、社会影响广、社会需求大、服务对象满意度高等特征,由主办单位向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推荐,转化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或社会资金全额资助项目。原则上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工作报告一般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工作概况;对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存在问题;改进建议。

  三、经费预算

  项目经费不超过20万元。

  四、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须在广州市行政区域设有固定营业场所(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四)具备从事项目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及相关资质;

  (五)具备从事项目所要求的专业研究能力的研究团队;

  (六)未申报第七届广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评标细则

  (一)比选小组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比选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打分。评审过程由相关部门安排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二)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价格评分,综合评分中各评估因素所占比重(见下表)。比选小组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出名次,得分最高的为本项目的中报人。

评估因素

技术

商务

价格

比重

40﹪

30﹪

30﹪

  (一)技术响应评分(满分40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分)

1

对项目的理解及需求分析

根据对本项目的总体认识情况、对本项目中存在特殊性的认识的全面性、针对性打分。

对项目的理解准确,需求分析具体、准确、到位的,得10分;

对项目的理解较准确,需求分析较具体、准确、到位的,得7分;

对项目的理解不太准确,需求分析一般的,得4分;

对项目的理解不准确,需求分析不够具体、准确、到位的,得1分。

无或其它不得分。

10

2

合理化建议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具有建设性、可行性、创新性,对本项目的实施具有实际用处的,得10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较具有建设性、可行性、创新性,对本项目的实施较具有实际用处的,得7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具有一定建设性、可行性、创新性,对本项目的实施较具有一定实际用处的,得4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缺乏建设性、可行性、创新性,对本项目的实施并未有实际用处的,得1分。

无或其它不得分。

10

3

工作方案的完整性与科学性

根据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程度打分。

1.工作方案内容全面;2.工作方案内容具体;3.工作方案内容针对性强;4.工作方案内容可操作性强;5.工作方案内容科学合理。

满足以上五个要求的,得10分;

满足以上四个要求的,得8分;

满足以上三个要求的,得6分;

其他情况不得分。

10

4

项目规划报告的框架结构

需就项目需要的规划报告框架给予举例说明,根据报告的完整性、系统性打分。

(1)报告的内容全面;2.报告内容具体;3.报告内容针对性强;4.报告内容可操作性强;5.报告内容科学合理。

满足以上五个要求的,得10分;

满足以上四个要求的,得8分;

满足以上三个要求的,得6分;

其他情况不得分。

10

 计

40

  (二)商务响应评分(满分30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分)

1

项目经验

投标人承担过的同类项目(同类项目是指绩效评价项目)业绩情况:

每提供一份业绩的得1分,最高得10分。

备注:

提供合同/协议/委托书/活动海报复印件作为证明资料,时间以合同/协议/委托书签订时间或活动海报标注为准,无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10

2

投标人专家团队

投标人具备专业的专家顾问团队,专家在行业领域具备一定建树及知名度,可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专业指导和合理化建议。具有5名以上(含5名)专家成员的,得10分;4名专家成员的,得8分;3名专家成员的,得6分;2名专家成员的,得4分;1名专家成员的,得2分,没有的专家的,不得分。

须提供由投标人所颁发的专家成员聘书或任职文件。

10

3

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情况

投标人需建立由至少3名专职工作人员组成的团队开展本项目,且至少2人需具有不少于5年的工作经验。

完全满足上述要求的得3分;在满足上述基础要求的前提下(不满足上述基础要求的,不加分):每提供多一名团队成员(不需满足上述人员的具体要求,仅评审人数)的,加1分,最多加2分;本项最高得5分,无或其它不得分。

备注:1.基础要求评审内容须递交的证明材料:

①上述拟投入人员的身份证。

②经验证明材料:

具有不少于5年的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专职工作的劳务合同/协议复印件以及具有专职工作的经验说明);

2.加分评审内容须递交的证明材料:

以投标人提供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所列人数为准。

3.基础要求评审内容及加分评审内容均须递交的证明材料:

上述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在投标单位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外部证明材料是指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连续三个月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缴费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连续三个月)的复印件。

无或未按要求递交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5

4

投标人综合实力情况

投标机构获得税务机关所评定的纳税信用级别

2018年度被评为纳说信用A级纳税人的,得4分;

2018年度被评为纳说信用B级纳税人的,得3分;

2018年度被评为纳说信用M级纳税人的,得2分;

2018年度被评为纳说信用C级纳税人的,得1分;

2018年度被评为纳说信用D级纳税人或没有的,得分。

(提交纳说信用等级证书复印件,无不得分。)

如是社会组织的,还可提供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情况。

获得5A等级的得4分;

获得4A等级的得3分;

获得3A等级的得2分;

获得2A或以下等级或没有评级的得0分。

(提交社会组织评估等级证书复印件,无不得分。)

等同条件下,优先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被评为广州市品牌社会组织的,得5分。

5

 计

30

  (三)价格合理性评分(满分30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分)

1

比选报价

按比选总报价评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各有效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总报价中,取最低者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评分为满分30分,其他比选申请人的价格评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评审基准价÷比选报价)×30分

30

 计

30

  五、报名资料

  (一)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报名机构情况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机构概况、工作团队、主要工作业绩、承接项目优势等情况资料);

  (三)项目实施方案;

  (四)详细报价。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密封报送。

  六、递交报名资料时间和地址

  (一)递交报名资料时间:

  发布日期起至2020年5月7日17:30

  (二)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99号1105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淑君

  联系电话:83178731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99号1105室

广州市民政局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