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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等六部门转发关于劳动密集型企业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来源:广州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0-04-14 14:34:07 阅读次数:-

  穗民〔2020〕45号

市属国有企业,各区民政局、国资局、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

  为加强指导劳动密集型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教育引导务工父母切实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基本权益,现将《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国资委 广东省总工会 共青团广东省委 广东省妇联 广东省工商联转发民政部等六部门〈关于劳动密集型企业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粤民发〔2020〕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推动劳动密集型企业落实《指导意见》有关工作要求,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履责,发挥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针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量大且农村务工人员高度集中的特点,采取多种方式教育引导支持务工父母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断夯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

  二、全面落实工作任务。各区各相关单位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根据《指导意见》要求,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会商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共同推进相关工作。

  三、加强落实情况督导。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组织各有关单位对市属国有企业、各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定期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各项责任落实情况。

  四、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各区各相关单位要持续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宣传工作,积极挖掘和宣传好经验、好事迹,共同营造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良好氛围。

  请市属国有企业、各区各相关单位于2020年4月10日前将本单位联络员名单(详见附件)报区民政局。执行中如遇任何问题,请径向市各单位联系人反映。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国资委  广州市总工会

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   广州市妇联  广州市工商联

  2020年3月2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广州市民政局:赖莉丽,83179263;

  广州市国资委:李志,83125765;

  广州市总工会:单玮,83188073;

  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金珊,81367890;

  广州市妇女联合会:叶立,87386616;

  广州市工商联:阮颖勋,86199325。



  转发文件详见链接:《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国资委 广东省总工会 共青团广东省委 广东省妇联 广东省工商联转发民政部等六部门〈关于劳动密集型企业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