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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买2020年广州市品牌社会组织培育建设承办服务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0-03-16 17:02:03 阅读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办〔2016〕46号)文件精神,有计划有重点培育扶持一批品牌性社会组织,全面促进广州市社会组织发展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深度转变,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财综〔2016〕54号)的要求,按照《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社会组织品牌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穗民〔2016〕140号)工作安排,我局将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一家社会组织提供2020年广州市品牌社会组织培育建设承办服务,现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报名。

  一、项目名称

  2020年广州市品牌社会组织培育建设承办服务项目

  二、采购单位

  广州市民政局

  联系人:杨超    联系电话:020-83178691 

  三、采购内容

  制定2020年度广州市品牌社会组织培育建设工作方案;开展品牌社会组织指标体系解读、创建经验交流、参访学习等系列培训活动;开展品牌社会组织宣传;开展品牌社会组织评审等工作。

  四、比选资金来源和总价

  市财政资金共30万元。协议签署后分两次拨付,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办理经费支付手续,向乙方支付合同经费总额的90%;待乙方向甲方提交项目相关报告及材料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经费总额的10%。为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避免恶意竞争,各申报单位报价不作为评审唯一要素。

  五、报名条件

  (一)依法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社会组织;

  (二)具有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经验;

  (三)熟悉和了解各类社会组织的日常运作和管理工作;

  (四)拥有能够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社会组织管理政策与知识、方法与技能,愿意积极投身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的专业团队,具备社区、社工、社会组织相关项目专业服务经验,专职工作人员人数不低于3人;

  (五)有良好的信誉度和公信力,熟悉社会组织培育、管理相关政策制度,具有良好的咨询服务能力,有开展品牌培训服务经验者优先;

  (六)投标单位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六、报名资料

  (一)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二)资质证书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三)报名单位情况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概况、工作团队、主要工作业绩、承接项目优势、近三个月在职人员社保名册等情况资料);

  (四)项目实施方案及详细报价;

  (五)其他补充材料。

  注:以上报名资料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密封送达,且应与实际相符,如有缺漏或虚假的,视为无效报名。

  七、比选公告公示、接受咨询时间和地址

  2020年3月16日至2020年3月20日

  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3月21日上午11:00

  递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99号1104房

  八、比选标准

  (一)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以比选文件规定的条件为依据。评分比重如下:

评分项目

权值

得分

技术

50%

50

商务

40%

40

报价

10%

10

  1.价格评分表(10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

权重

1

比选报价

以有效报价的最低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10*(基准价/投标报价)。

10

合计

10

  2.商务评分表(40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

权重

1

项目经验

1.机构承接社会组织评估工作项目6个及以上,得5分;

2.机构承接社会组织评估工作项目4个及以上,得3分;

3.机构承接社会组织评估工作项目2个及以上,得1分;

4.机构未承接过社会组织评估工作项目不得分。

(提供承接或开展评估工作的相关协议等佐证材料。)

10

1.机构承接社会组织培训/培育工作项目6个及以上,得5分;

2.机构承接社会组织培训/培育工作项目4个及以上,得3分;

3.机构承接社会组织培训/培育工作项目2个及以上,得1分;

4.机构未承接过社会组织培训/培育工作项目不得分。

(提供承接或开展培训工作的相关协议等佐证材料。)

2

社会组织管理评级

通过区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实施的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获得5A社会组织等级的得5分,获得4A等级的得4分,获得3A等级的得2分,获得2A以下等级或没有评级的得0分。

(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等级评估证书。)

5

3

业主服务评价

根据参选方提供的上述项目经验中,业主出具的好评情况综合对比,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10分。

(提供业主出具的项目实施评价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项目评估报告。)

10

4

人员组织架构

对各合格参选方提供的团队构成(人员构成、人数、资质等)、团队设置(人员配备的合理性、如何分配)等进行横向对比:

1.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构成设置合理、全面,团员资质深、经验丰富,得10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构成设置比较合理,团员资质较深、有一定经验,得7分;

3.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构成设置一般,团员资质一般、具有一定经验,得5分;

4.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构成设置较差,团员资质较差、具有较少或者无经验,得0分。

(提供人员名单、劳动合同、社保、聘书、资质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

10

5

获奖情况

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资质等级或奖项,每个1分,最高5分。

(提供资质或奖项证书等。)

5

合计

40

  3.技术评分表(50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

权重

1

项目整体工作计划

1. 具有完整详细的项目工作实施计划,计划合理且符合该项目购买方整体需求,10分;

2. 工作实施计划基本完整、合理且基本符合该项目购买方整体需求,7分;

3. 工作实施计划不完整,合理性欠缺,不完全符合该项目购买方整体需求,3分;

4.无项目整体工作计划,0分。

10

2

项目方案可操作性

1.项目方案符合品牌社会组织创建实际情况、可操作性强,10分;

2.项目方案较符合品牌社会组织创建实际情况、可操作性较强,7分;

3.项目方案较符合品牌社会组织创建实际情况、可操作性一般,3分;

4.项目方案不符合品牌社会组织创建实际情况、不具可操作性,0分。

10

3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

1.对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准确、合理,10分;

2. 对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基本准确、合理,7分;

3. 对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一般,3分;

4.对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不准确、不合理,0分。

10

4

项目质量保证措施

1. 对项目质量控制有总体目标,并进行分析。对质量控制分解目标有应对措施,10分;

2. 对项目质量控制有总体目标,但未进行分析,对质量控制分解目标有基本的应对措施,7分;

3. 对项目质量控制有总体目标,但未有应对措施,3分;

4.对项目质量控制无总体目标,且无相关应对措施,0分。

10

5

项目经费使用计划

1. 具有详细健全的项目经费使用计划和预算明细,对工作中各项可能的支出考虑全面细致,10分;

2. 具有较详细健全的项目经费使用计划和预算明细,对工作中各项可能的支出考虑较全面细致,7分;

3. 项目经费使用计划和预算明细一般,对工作中各项可能的支出考虑不够全面细致,3分;

4.项目经费使用计划和预算明细不健全,对工作中各项可能的支出考虑不全面、不细致,0分。

10

合计

50

  (二)比选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比选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比选文件的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比选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广州市民政局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