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单位,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各处室,各区民政局,全市各社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创新活力,促进我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提升广州国际大都市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快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广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穗社管规字〔2019〕1号),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和中共广州市社会组织委员会决定开展第七届广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对为老服务类、助残服务类、青少年服务类、救助帮困类及其他有助于宣扬公益理念、促进社会发展进步的社会组织公益项目进行资助。我局已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广州市社会组织联合会为第七届广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承办单位,具体负责公益创投活动的策划设计及组织实施。现将公益创投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3月10日至2020年4月10日。
二、创投主体
申报和实施公益创投项目的主体是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的社会组织(以下统称“创投主体”)。其他单位和个人提出的公益项目创意须与上述社会组织合作并以该组织名义申报方可获选实施。创投主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本市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
(三)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
(四)有符合要求的固定办公场所及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有1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
(五)具备开展公益慈善服务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资质;
(六)申报前一年内未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申报前两年内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
(七)坚持非营利性,除合理工资、福利外,未以任何形式向举办者(出资人)、会员及工作人员分配各项收入。
已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等级评估为3A以上或被评为“广州市品牌社会组织”的创投主体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上年度的品牌项目或优秀项目的创投主体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三、资助范围
根据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有关规定,公益创投项目资助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五类:
(一)为老服务类。主要包括为老年人提供康复护理、生活照料、助餐配餐、医疗保健、日间托管、临时托养、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以及其他满足老年人实际需求的服务。未获得政府相应资助且不属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下列项目:
1.社区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依托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以服务失能、失智老年人为主,具备全托、日托和上门服务功能,可就近提供涵盖机构—社区——居家“三位一体”的综合性养老服务。
2.“家政+养老”服务。依托家政服务机构(指开展家政服务的企业、社会组织或机构),为居家老年人开展上门助洁、助浴、洗涤、生活护理、协助进餐、陪伴就医、代办服务等全方位生活照料服务。鼓励针对失能失智老年人推出“私人定制”的照顾服务套餐。
3.康复辅具租赁服务。将老年人需求量大、周转率高的护理床、制氧机、呼吸机、轮椅、助行器等康复辅助设备通过规范、安全、透明的程序,租赁给有需要的老年人使用。
4.医养结合。整合利用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为居家高龄、重病、失能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定期体检、家庭病床、上门巡诊、健康管理、预防保健等服务,逐步实现社区居家养老医疗服务全覆盖。支持为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开展照护培训,为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开展养老照护、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培训。
5.临终关怀。对临终老年患者提供专业的支持性卫生保健服务,通过整体照护方法,在满足患者当前的生理需求的同时,为患者及其家属提供法律、经济、情感和精神上的支持咨询,对已故患者家属进行丧亲支持。
6.无障碍居家改造。为失能、半失能、经济困难等特殊老年人群开展无障碍居家改造,使老年人的居家环境更为舒适、安全。
7.农村养老服务。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和乡土社群资源,为留守、五保、高龄等农村老人开展养老服务,鼓励开展互助式养老。为农村留守老年人制定关爱服务方案,持续开展定期探访、上门慰问、心理疏导、精神慰藉、集体活动、个案转介、资源链接、社会融入等专业服务。
8.喘息服务。养老服务机构或护理机构为失能的居家老年人提供短期照顾服务,以缓解家属长期护理压力。
9.其他为老服务项目。其他符合本地实际、切合老年人需求、具有创新性、具有复制推广价值的养老服务项目。
优先资助第1-8类项目。
(二)助残服务类。主要包括残障人士的康复辅助器械租赁、技能培训和就业、权益保护、环境无障碍、社会融入、家庭支持、文娱团队建设等服务。
(三)青少年服务类。主要对社区边缘青少年、困难家庭子女等开展帮教助学服务。
(四)救助帮困类。主要包括对贫困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困境儿童和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帮扶,为其他生活困难的居民家庭提供帮扶支援和志愿者服务,以及参与脱贫攻坚项目等。
(五)其他公益类。其他有助于宣扬公益理念、社会创新、促进社会发展进步的公益项目,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开展邻里互助、居民融入、纠纷调解、心理调适、平安创建、群防共治等社区活动。
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激发社会组织创新能力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19号)的规定,鼓励社会组织运用新理念、新方法、新技术、新平台、新路径,在以上社会服务领域,开展满足社会服务需求、纾难解困的社会服务创新活动,我局将对创新性高、可行性强、社会效益好、与政府目标契合的公益性服务项目予以资金资助。
四、资助规模
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共投入1800万元(以预算批复为准)用于开展第七届广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其中为老服务类项目资助总额为830万元。每个创投项目资助上限为50万元。
五、资助标准
每个项目以专家评审小组核定的预算总额与社会组织承诺自筹资金之间的差额作为资助标准,最高不超过项目预算总额的60%且不超过50万元。
鼓励创投主体充分发挥作用,撬动社会资金,积极提高项目资金自筹比例。对自筹比例高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
六、申报材料
每个创投主体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同一项目申报不超过三届,接受过政府资助尚在实施期限内的项目不再重复资助。创投主体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一)《广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详细说明项目性质、受益人群分析、服务需求分析、工作计划、项目创新性分析、服务效果预测、团队组成、项目预算、突发情况预测及应对机制等情况。
申报书示范格式由主办单位制定,在市社会组织信息平台公布,供创投主体查阅下载。创投主体应按照示范格式如实填写。其中,工作计划需另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预算需另附《自筹经费筹措方案》。
(二)相关材料
1.在有效期内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核实的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2019年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如是复印件,加盖公章);
4.至少1名专职工作人员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签订的劳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近6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
6.2017-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材料(加盖公章);
7.已成立党组织的,请提供党组织成立批复复印件(加盖公章)。
2020年新成立的社会组织,按实际成立月份提交第3项材料。
七、申报方式
采取线上申报方式。市区两级广州市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均已开通“公益创投”申报板块。各创投主体可通过广州市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提交公益创投项目申报材料。承办单位将在2个工作日内反馈受理意见。
申报时间将于2020年4月10日24: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各申报单位应确保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在截止时间前线上提交。
八、评审标准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创投范围和要求,项目实施地为广州市,项目应在资助年度内完成实施计划。政府部门已经提供了相同服务或安排专项资金的,不予重复资助。评审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重点审查申报项目是否符合以下标准:
(一)定位公益性:项目服务指向明确,受益群体精准,公益色彩突出,有助于满足人民群众社会服务需求,优化社会治理格局。
(二)需求广泛性:项目针对的社会问题和所涉及的社会服务需求具有广泛性,项目实施后能在较长时间内产生良好的影响力。
(三)方法创新性:项目的理念、操作模式、参与方式、对受益群体的分析等方面具有创新性。
(四)项目示范性:项目的运作模式可以进行推广,对推动社会建设具有示范性价值,能有效扩大福彩公益金使用效益。
(五)机构专业性:执行机构有清晰的使命和宗旨,有科学的组织结构,有精准的经费预算,有合理的进度安排,有相关的项目经验。
九、评审办法
项目评审将在项目征集结束后进行。将按照《广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要求,从广州市社会组织专家库中抽取5名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负责公益创投项目及预算的评审;其中,为老服务类公益创投项目专门设置评审小组。每个类别由评审小组依据《广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评分标准》进行竞争性量化评分排序,并根据得分高低,在资助资金预算范围内确定拟予资助的公益创投项目;其中,为老服务类项目单独排序,不参加总排序。
对评审小组核定资助金额调整幅度超过10%的创投项目,承办单位将在项目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协调说明会。协调不一致的,由评审成绩靠前的同类项目按顺序递补。
确定拟予资助的公益创投项目名单后,承办单位将按不低于20%比例从中抽取部分创投主体进行实地核查。对书面材料与实地核查结果不一致的,取消资助资格,由评审成绩靠前的同类项目按顺序递补。
十、项目实施
项目实施时间为2020年5月—2020年12月。项目一经确定,按照《广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与创投项目实施单位及时签订资助合同,按进度拨付资助资金,并实时做好监督评估、宣传推介、项目总结等相关工作。
十一、资金管理
创投主体应当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及时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专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将项目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便于追踪问效和监督检查。严格按照申报用途使用资金,保证项目资金的安全和正确使用,不得用于购买或修建楼堂馆所、缴纳罚款罚金、偿还债务、对外投资、购买汽车等支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从项目资金中提取管理费。
十二、项目管理
主办单位将不定期对各创投项目的进度、安全和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承办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加强对创投主体的指导和监督,加强对创投项目的进度、安全、资金使用的监管,精心组织项目的阶段性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大违规问题应通报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依法进行处理,并报主办单位。各创投主体要从确保创投活动安全推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项目参与人员和服务对象安全的高度出发,严格做好项目活动和资金的有关安全事项及安全保障工作。
主办单位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总体实施效果进行绩效评估。评估、审计等绩效考评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项目评审和资金安排的重要参考因素,并与社会组织的等级评估、表彰奖励、行政处罚相衔接。
十三、宣传总结
市区两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承办单位和创投主体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项目的意义、资助内容和申请办法,及时宣传报道项目开展情况和社会效益,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发挥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十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区民政局要充分认识这项活动对提高社会组织能力、激发社会组织活力、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重要意义,把该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统筹协调,推动活动顺利开展。
(二)广泛宣传,积极申报。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区民政局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积极发动,组织社会组织积极申报。各区民政局组织申报项目的数量原则上不得少于10个。
(三)加强指导,强化监督。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区民政局要加强对所主管、指导或联系的社会组织的业务指导,为创投主体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督促创投主体按照资助合同要求实施创投项目,及时报送项目实施情况。发现侵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法行为,立即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我局报送相关情况,协助做好项目资金停止拨付、清算、追缴等工作。
(四)整合资源,提升水平。全市各社会组织要积极参与本次活动,根据各自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公益活动。坚持从实际出发,紧扣活动主题,积极整合社会资源,通过开展公益活动提高自身建设水平,进一步发挥自身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十五、联系方式
主办单位:市社会组织管理局,83178731
承办单位:市社会组织联合会,86479036
技术支持:市简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87554998
联系地址:荔湾区环市西路68号7楼
电子邮箱:gzssgj@gz.gov.cn
附件:1.第七届广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
2.第七届广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材料自查表
3.2017-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情况列表(范例)
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中共广州市社会组织委员会
2020年3月8日
附件1
第七届广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
项目申报书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填表日期:
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填表说明
一、本申报书为项目实施的格式合同,申报单位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和严肃性。项目一经立项,合同即告成立,本申报书(合同)一式三份,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创投主体各1份。
二、项目编号由主办单位委托的承办单位负责填写。
三、申报书各项内容按照说明填写,为保证统一规范,请勿对格式进行修改,用仿宋GB2312小四字体,行间距为20磅。
四、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致电或发邮件至承办单位进行询问咨询,咨询电话:86479036,咨询邮箱:gzgyct2018@vip.126.com。
五、本申报书由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解释。
广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请表
附件2
第七届广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材料自查表
备注:1.标记☆的单位资质证明材料是必须提交的。若无,则视为不符合申报资质。
2.2020年新成立的社会组织,按实际成立月份提交上述第3项材料。
3.2019年10月1日之后成立的社会组织,按实际成立月份提交上述第4项材料。
4.2019年6月1日之后成立的社会组织,按实际成立月份提交上述第5项材料。
附件3
2017-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情况列表(范例)
注:附各项目协议正文首页及签字页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