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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慈善组织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全面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第二轮自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州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1-27 15:40:58 阅读次数:-

全市慈善组织(含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

  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的工作部署,我局积极组织全市慈善组织(含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下同)开展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全面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自查工作,经梳理自查工作情况,部分慈善组织存在党建工作虚化弱化,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到位;法人治理结构和机制不健全,理事会、监事(会)作用发挥不充分;内控机制和合规管理体系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或执行不严格;慈善项目管理制度不健全;慈善项目未在“慈善中国”平台上公开;未对募集的财产及时登记造册、严格管理并定期盘点等问题。根据近日省民政厅再次召开的专项行动推进会精神,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促进慈善组织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得到全面整改,现就开展专项行动第二轮自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专项行动工作

  全市各慈善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自查整改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重点围绕组织内部治理、机构设置、慈善项目、公开募捐、善款使用等方面开展第二轮自查整改工作,进一步完善日常管理措施,建立健全慈善组织风险防范和问题处置机制。

  二、扎实推进自查整改工作

  各慈善组织要认真对照第一轮自查工作发现的问题,深入开展第二轮自查整改工作,严格把关自查整改工作质量,确保自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盲区;对排查出存在的内部治理、机构设置、慈善项目、专项基金等问题该整顿的整顿、该撤销的撤销、该终止的终止,对有问题的人员该罢免的罢免、该辞退的辞退、该移送有关部门的及时移送。要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慈善组织风险防范和问题处置机制,积极化解潜在的风险隐患,推动专项行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配合民政部门执法工作

  市民政局将根据两轮的自查整改情况,对慈善组织开展综合检查,对自查工作中发现问题的慈善组织的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对自查工作中零问题的慈善组织进行实地检查,确保问题查找到位、整改到位,不留尾巴、不留隐患。市民政局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风险列出清单,实行分类处置。问题轻微且未造成严重影响的,进行约谈;问题严重的,依法启动立案调查程序;涉嫌违法犯罪的,将向有关部门移交问题线索严肃查处。

  请各慈善组织填写《广州市慈善组织(基金会)及其他社会组织专项行动自查表》,于2月15日前将盖章扫描件PDF发送至电子邮箱gzmzcsc@163.com,纸质版原件邮寄至广州市民政局(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99号广州市民政局,收件人:刘琛瑶,联系方式:83192853)。有业务主管部门的慈善组织要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盖章后向广州市民政局报送专项行动自查表。

  特此通知。


  附件:广州市慈善组织(基金会)及其他社会组织专项行动自查表.xls


广州市民政局

2025年1月24日

  (联系人:刘琛瑶、杨玉婵,联系方式:020-83192853、020-83392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