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以“五项机制”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绷紧“纪律之弦”,持之以恒推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切实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广州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内生动力。
巩固深化常态化党纪学习机制。注重从思想上固源培本,将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制度安排,纳入党委(党总支)年度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和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学习内容,每年定期开展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学习,引导纪检部门和纪检干部把《条例》当作“案头卷”,发扬“挤”和“钻”的精神,反复学、深入学,自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把党纪学习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巩固深化警示教育长效机制。注重以案为鉴、以人为镜正己身,持续深化以案促改促治,增强警示教育实效,每年至少开展1次警示教育活动,把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作为“活教材”,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案发单位召开专题警示教育会,结合《条例》对违纪违法案件进行释纪释法,按要求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引导党员干部对照《条例》做到强化揽镜自照、见鉴自省,切实把“看在眼里的教训”转化为“刻在心底的敬畏”,始终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巩固深化预防违纪问题研判分析机制。注重分析研判治未病,发扬钉钉子精神,紧盯关键节点,做到主动预防在先,创新工作方式,适时动态监测,对照“六大纪律”精准施策、靶向发力,最大限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大事故;每年开展至少1次廉政风险研判分析,动态调整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以及2852个廉政风险岗位,做好日常预警预判和监测预测,加大防控力度,把违纪行为遏制在萌芽阶段,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
巩固深化党内谈话工作机制。注重依托民政各级党组织将廉政建设责任传导到底、拓展到边,每季度围绕8个方面按开展提醒谈话次数占比不低于本单位(处室)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25%的要求扎实开展党内谈话工作,跟进党员干部入职、提拔、晋升、轮换和重大任务推进,针对招投标、财务、采购、人事管理等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人员开展分类、分领域廉政谈话,做到主动与干部谈思想、谋工作,及时掌握干部职工廉政思想,把握廉政动态,最大限度扩大党员干部受教育范围,合力构建好同向而行、同频共振的“五维育廉”民政特色廉洁文化建设工作体系。
巩固深化综合监督工作机制。注重综合监督规范有效、下沉落地,推动基层监督全覆盖从“有形”迈向“有效”。发挥3个片区综合监督组“探头”作用,把监督延伸至基层,创新“末端工作方法”,以“小切口”精准解决群众身边“大问题”。按季度开展政治监督、违规吃喝、招投标采购、信访案件处置等专项监督,强化纪检部门和纪检干部在日常生产生活和重大事项的监督专责,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提升防治问题能力,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不断增强监督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