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02516号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0-10-27 17:15 来源: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李志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新时代广州社会智库建设的建议》(第20202516号,以下简称《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研究办理,经综合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推动政府数据等资源开放共享的办理情况

  社会智库作为咨询服务市场主体,可以依法获取政府发布的决策需求信息,依法参与政府部门以政府采购、直接委托、课题合作等形式开展的政策研究、决策评估、政策解读等活动。我市认真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规范和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常态化公开决策和执行,重要的视频会议、工作会议,以实录形式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详尽公开。主动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民生领域公开信息,及时公开就业创业优惠政策、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加大医疗服务、药品安全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市政府通过不定期网上巡查,督促市各级行政机关及时将主动公开文件挂网公布。保障社会智库依法参与智库产品供给。

  二、关于加大政府课题采购支持力度的办理情况

  社会智库是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积极探索社会智库参与决策咨询服务的有效途径,积极营造有利于社会智库发展的良好环境。2016年3月1日,市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三五”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广州地区科研单位(包括民办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的社会科学工作者均可根据《年度课题指南》的具体要求申报市社科规划课题。2018年,市委办公厅、市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规定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年度报告等方面无不良记录的社会组织,可以参与竞争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破除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资质的门槛和约束,支持社会智库通过平等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开展研究咨询活动。自2020年起,我市组织开展广州新型智库书记市长圈题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社会智库均可申报该类别研究课题。

  三、关于加大对社会智库表彰奖励力度的办理情况

  2019年,市社会组织管理局与市社科联联合印发《广州市社科类社会团体等级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对社会智库等级评估工作指导,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发展,充分发挥优秀社会智库“火车头”作用,利用社会组织“菁英计划”“同行计划”“成长计划”和“红苗计划”四大培训计划,开展社会组织秘书长及专职工作人员培训交流活动,开展向优秀社会智库参观见学活动,扩大优秀社会智库的品牌影响力。2020年1月,市社会组织管理局以“改革激发活力,创新驱动发展”为主题,举办了2020广州社会组织交流大会,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创新等六大板块举行36场系列活动,获中国社会组织动态、中国网及羊城晚报、新快报等媒体广泛宣传,充分展示社会组织在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中的独特作用以及资源优势。

  四、关于支持社会智库职称评定改革的办理情况

  目前,社会智库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主要归类于社会科学研究的职称系列。我市高度重视社会智库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工作,积极畅通评价渠道,设有广州市社会科学副研究员资格评审委员会、广州市社会科学研究助理研究员资格评审委员会,鼓励符合条件的专业人才参加职称评审。2019年5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实施“广聚英才计划”的意见》。作为我市城市人才发展战略性文件,“广聚英才计划”明确,要构建多元化创新人才评价体系,突出市场作用、同行评价,构建用人主体发现、国际同行认可、大数据测评的人才遴选机制;创新职称评定机制,开辟突出贡献人才、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职称评定“绿色通道”。下一步,在我市人才计划优化调整工作中,将更加重视社会智库人才队伍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和意义,加快将智库人才纳入我市人才标准体系,探索将智库人才纳入产业领军人才“创新创业服务领军人才”专项以及高层次人才标准等,完善创新智库人才评价机制,加大对智库人才的表彰和激励力度。结合上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从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完善管理服务机制等方面着手,不断完善符合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业特定的职称制度,充分发挥职称评价的“指挥棒”作用,激发智库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加快推动我市智库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五、关于协调解决办公用房压力的办理情况

  2009年,市民政局围绕“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提升社会组织发展能力、助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核心目标,依托广州市社区服务中心现有场地及人力资源建设市级社会组织培育基地,整合6000平方米培育场所,采取无偿或低偿的办法,为社会组织提供后勤综合、党建指导等服务保障。2018年,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制定印发《广州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基地管理办法》,鼓励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建立各级各行业领域的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基地,由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基地向入驻社会组织提供办公及服务的业务场所、会议室、培训场地等设施设备及信息共享、资源链接等提升服务。2020年7月22日,经市政府同意,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社会组织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明确对社会组织承租市属、区属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用于办公或从事社会服务的,免收2020年2、3月份的物业租金;对已经收取当期租金的,可顺延至下一个租金缴纳周期执行;同等享受中小微企业视疫情情况减半收取4、5月份物业租金的政策,切实减轻社会组织在疫情期间的经济负担。

  六、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社会智库建设的办理情况

  社会智库坚持非营利属性,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属于慈善活动范畴,用于科教文卫体领域的捐赠与其他领域的捐赠一样,可以享受国家给予的税收优惠等扶持鼓励政策。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智库接受用于公益事业的社会捐赠时,申领和使用公益事业捐赠票据。鼓励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个人捐赠资助社会智库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依法落实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将会同市宣传、组织、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依法监管的工作协同机制,切实加强对社会智库的扶持发展和规范管理,积极促进社会智库健康发展,充分发挥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等社会力量的优势与作用,扩大智库产品的来源与供给,更好地服务各级党委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社会组织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0年10月22日


  (联系人:王淑君,联系电话:831787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