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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0007483164X/2022-00059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2-02-23
名称: 【音频解读】关于《广州市慈善组织实施公益创投流程指引(试行)》的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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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关于《广州市慈善组织实施公益创投流程指引(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3-29  浏览次数:-

【音频解读】关于《广州市慈善组织实施公益创投流程指引(试行)》的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慈善促进条例》,充分发挥不同类型慈善组织作用,提升慈善资源使用效率,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市民政局制定了《广州市慈善组织实施公益创投流程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现将《指引》的有关情况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广州市慈善促进条例》明确要求“市民政部门应当制定并公布合作协议范本和慈善组织实施公益招投标、公益创投的标准化流程指引”。为贯彻落实《广州市慈善促进条例》,《指引》明确了慈善组织实施公益创投的具体指引和操作流程,通过细化公益创投活动工作,充分发挥不同类型慈善组织作用,提升慈善资源使用效率。

  二、制定依据

  《指引》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广州市慈善促进条例》《民政部关于鼓励实施慈善款物募用分离充分发挥不同类型慈善组织积极作用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为依据。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使用《指引》的对象

  筹集能力强的慈善组织(资助型慈善组织)可使用《指引》指导开展实施公益创投,对具有服务专长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服务型组织)进行资金资助为主的帮扶支持,可,推动其有效实施自有的公益慈善项目。

  (二)确定慈善组织实施公益创投的主体角色与宗旨

  资助型慈善组织为慈善项目公益创投组织主体(以下简称“组织主体”),服务型社会组织为申报实施主体(以下简称“实施主体”),双方开展公益创投慈善项目时应遵循“提升慈善效能,服务困难群众”的宗旨,聚焦民生保障需求,将慈善资源精准落实、聚焦到重点人群兜底保障及围绕解决社区问题、促进社区可持续性发展的社区服务项目。

  (三)规定对实施主体的查验、监管要求

  组织主体要通过查验实施主体的内部管理、财务管理、团队专业资质、信用状况、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以及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等条件以确定其接受资助的资格;且对实施主体开展实施公益慈善项目的真实状况、资金运作、项目管理、审计及评估等方面进行监管。

  (四)明晰公益创投的具体实施流程和内容

  慈善组织实施公益创投流程主要包括项目征集、项目申报、项目评审、项目实施、项目监管等五个阶段,明确了公益创投慈善项目的征集方案拟定、资金使用、申请书报送、申请书评审、合同签订与资金拨付以及执行反馈与监管等各环节的内容要求,且进一步说明组织主体可配套相应的能力建设和组织发展服务助力实施主体的发展。

  四、咨询方式

  如对《指引》内容有疑问,可在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向市民政局慈善社工处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0-83178742、020-83178778;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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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广州市慈善组织实施公益创投流程指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