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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0007483164X/2021-00187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1-10-18
名称: 【文字解读】【音频解读】关于《广州市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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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音频解读】关于《广州市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1-10-25  浏览次数:-

【音频解读】关于《广州市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


  一、制定背景

  2020年12月,民政部办公厅印发了《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方案提出,从2021年起用3年时间,通过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计划、能力提升计划、作用发挥计划以及规范管理计划等4方面工作计划,开展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2021年5月,省民政厅发布了我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过制定19项主要任务落实4方面工作计划,进一步提升质量、优化结构、健全制度,同时明确“各地级以上市民政部门要建立协调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工作机制,落实配套政策,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为更好地落实加快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我局制定了《广州市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

  《三年行动方案》主要依据民政部及省民政厅印发的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三年专项行动方案,同时结合了民政部关于推动社会组织开展“邻里守望”关爱行动、省民政厅关于深入推进民政领域志愿服务以及国家、省市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的有关工作要求,围绕我市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实际制定。

  二、主要内容

  《三年行动方案》共分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工作步骤及组织实施四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目标,提出了从2021年起用3年时间,通过实施一批项目计划和开展系列主题活动,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在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中得到充分发展,成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有力支撑。

  第二部分为重点任务,明确了16项工作内容落实四大计划,包括通过明确方案措施、建设支持平台、加强政策扶持、补齐工作短板4项工作来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计划;通过培养一批骨干人才、对接一批活动项目、提升专业服务能力3项工作来实施社区社会组织能力提升计划;通过组织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开展“邻里守望”志愿服务、“共建共治共享”社区协商、“平安建设”社区治理、“文化铸魂”精神文明创建以及“助力乡村振兴”公益互助等5项主题活动来实施社区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计划;通过落实党建责任、完善分类管理、规范内部治理、建立评价体系等4项工作来实施社区社会组织规范管理计划。

  第三部分是工作步骤,按三年时间分为培育发展、能力提升以及示范引领三个工作阶段。

  第四部分是组织实施,通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压紧工作责任、加强宣传典型引领三个方面将“三个阶段四项行动十六项主要任务”不折不扣地落实落细。

  三、特点亮点

  一是结合上级工作部署,统筹制定方案。针对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结合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要求,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安家”工程,明确2021年底前,全市区级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和活动场所覆盖率不低于50%。同时,结合白云区太和镇大源村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被确定为全省社区社会组织示范点试点单位,明确在专项行动实施的第一阶段,支持白云区民政局加强对试点单位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建设的指导与服务。

  二是结合城乡发展实际,补齐工作短板。结合我市农村社区实际,明确大力培育发展农村社区社会组织,要求花都等5区至少选取1个基础较好的农村社区开展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试点。同时,在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发挥作用方面,按照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工作要求,创新开展“助力乡村振兴”主题公益互助活动。

  三是结合系统内部资源,提升服务能力。明确依托局系统内社会组织、慈善、社工等业务线口培训平台和机制,面向社区社会组织骨干人才,每年至少组织1次能力培训。同时,在推进“五社联动”实践的基础上,通过公益创投、微创投等形式,支持社区社会组织与依法登记社会组织“结对共建”,发展品牌项目,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品牌建设,明确到2023年,每个区培育品牌社区社会组织数量和品牌项目数量分别不低于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