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近日,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乡村振兴局制定了《广州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保持现有社会救助兜底政策总体稳定。《实施方案》明确,要落实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摸(核)查暂未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的相关人员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健全动态调整机制,落实低保对象监测预警和动态管理。
二是落实基本生活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实施方案》明确,要科学制定低保等救助标准,健全完善低保与其他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要落实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标准,落实好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三是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实施方案》明确,要完善本市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信息数据,利用省级数据和本地数据开展动态监测,实现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管理。要充分应用“穗好办”“粤省事”以及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安全“六张网”系统,运用好与教育、人社、住房、卫生健康、应急、医疗保障、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机制。
四是完善主动发现快速响应机制。《实施方案》明确,要利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将走访、发现需要救助困难群众列为村(居)两委重要工作内容。要加强各级各部门联动协调机制,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主动发现。
五是加大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力度。《实施方案》明确,要加强与其他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沟通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低收入人口专项救助工作。要落实好低保“单人保”政策,落实我市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政策,研究制定我市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细则。
六是创新发展急难社会救助。《实施方案》明确,认真落实省临时救助办法,及时制定出台我市实施细则,按规定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
七是积极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推进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加快形成社会救助服务多元供给格局,深化社会救助与慈善救助衔接机制。全力开展部、省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探索建立多部门协作的就业服务机制,创新“物质+服务+技术”的救助方式。
八是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实施方案》明确,要持续深化核对系统“部省市对接”应用,建立跨层级、跨区域的核对委托、结果互认机制。完善核对工作信用信息管理机制,优化核对对象信用数据库,探索构建监测预警机制,提升核对数据综合分析应用能力水平。
九是统筹发展城乡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方案》明确,要合理配置城乡社会救助资源,加快实现城乡社会救助服务均等化。落实持有居住证人员在居住地申办临时救助政策,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审核认定等救助政策,推进低保、特困供养制度城乡一体化运行。
如对《实施方案》有疑问的,可以在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拨打电话020-83178749向广州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