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同意,《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1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清单》)于2021年8月19日印发实施。
一、《清单》的起草背景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大决策,并对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作出部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的实施意见》、《广州市养老服务条例》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穗府办〔2021〕7号)要求,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并根据财政状况、养老服务需求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以市域为单元的系统化、可持续、可复制的基本养老服务模式,健全以经济困难和亟需照护老年人为重点,以失能照护为主要内容,覆盖全面、保障适度、普惠均等、质量可靠、权责清晰、共建共享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我局根据《广州市养老服务条例》、《关于推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广州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的原则,制定以失能照护为主要内容的《清单》,科学设定保障标准,合理引导养老预期,并逐年动态调整。
二、什么是基本养老服务
根据《广州市养老服务条例》,基本养老服务是政府主导、保障全体老年人生存和发展基本需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全体老年人可公平获得的公共服务。基本养老服务在确保特困老年人应养尽养基础上,面向全体老年人提供,优先保障经济困难和照护亟需的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清单》聚焦全体老年人共同的、必要的、基础的需求,提供人人可公平获得、直接面向老年人尤其是最需要照料的失能群体、满足基本需要的服务,合理引导老年人养老服务预期。
三、《清单》的主要内容
《清单》在梳理总结现有政策的基础上,针对老年人养老“急”“难”“愁”“盼”问题,综合考虑老年人生存安全、生活、照护、心理、社会参与等需求,结合“十四五”期间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财政可承受能力,围绕供需对接、服务供给、服务保障、医养康养和权益维护五个维度,确定以失能照护为主要内容的基本养老服务项目共24项,明确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对象、保障标准、服务要求、申请流程,以表格形式呈现。
(一)供需对接(2项)。包括老年人照护需求评估和养老服务向导2项服务项目。目标任务依已申请评估老年人的身体能力、照护情况以及疾病状况,确定其服务需求和照护等级;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咨询、指引、转介等服务。
(二)服务供给(12项)。包括老年人助餐配餐、基本生活照料、定期巡访、辅具租赁、“平安通”服务、家庭照护培训、文体教育、居家适老化改造、家庭养老床位、日间托管、临时托养和长期托养12项服务项目。目标任务是保障以经济困难和亟需照护老年人为重点,以失能照护为主要内容,实现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覆盖全体老年人。
(三)服务保障(3项)。包括长期护理保险、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长者长寿保健金3项服务项目。目标任务是支持建立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资金投入机制,确保基本养老服务的可持续。
(四)医养康养(3项)。包括建立健康档案、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和康复护理3类服务项目。目标任务是为常住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提供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指导,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康复护理和咨询服务。
(五)权益维护(4项)。包括国家监护、老年人优待、法律援助和公证服务4类服务项目。目标任务是提供医疗、文化休闲、交通出行等优待,多种措施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四、关于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的动态调整
《清单》为2021年版,后续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状况、养老服务需求变化等情况适时动态调整。在执行层面,我局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对象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采取定期评估、定期抽查、随机抽查、群众监督相结合,加强对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结果和享受基本养老服务的合规性、公平性审查,规范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动态管理。
相关稿件
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1年版)》的通知
【一图读懂】《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1年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