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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0007483164X/2020-00209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0-06-03
名称: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提升“平安通”服务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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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提升“平安通”服务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06-04  浏览次数:-

  一、《通知》修订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我局按照涉及机构改革等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修订《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提升“平安通”服务的通知》,对文件中的机构名称进行规范表述,其余内容如“平安通”的申请条件、资助标准、服务项目等不作修改、沿用现行政策。

  二、哪些老年人可以申请“平安通”服务?

   答:居住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均可申请“平安通”安装和服务。

  三、哪些老年人属于“平安通”服务资助对象?

  答:1. 本市60周岁及以上的户籍居民中以下对象可申请第一类资助:(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低收入困难家庭中的独居老人、纯老家庭成员、1-4级持证残疾人,散居特困供养人员;(2)市级以上劳模、退出现役的1-6级残疾军人、革命烈士家属。

  2.本市户籍居民和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中以下对象可申请第二类资助:(1)6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老年人(含轻度、中度、重度失能老人,持证残疾人和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独居老年人(指无配偶、无子女,或配偶、子女一年及以上不在本市居住的老年人);(2)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四、“平安通”服务资助的项目和标准是什么?

  答:1.资助项目如下:(1)基本项目套餐费用,包括通信月租费用、固定呼出号码通信费用、指定亲属或其他紧急联系人规定时长内的通信费用、基本项目服务费用;(2)终端设备安装使用满1年后,继续使用终端所需的设备维护费用(1年内设备维护由服务机构负责)。

  2.资助标准如下:(1)第一类资助对象基本项目套餐费用全额资助,最高不超过30元/人·月,第二类资助对象基本项目套餐费用资助70%,同时符合第一类和第二类资助对象条件的,按较高标准执行;(2)终端设备安装使用满1年后,每年所需的设备维护费用全额资助,每个设备最高不超过20元/年。

  五、“平安通”服务项目有哪些?

  答:分为基本项目和拓展项目。1.基本项目:(1)紧急呼援服务。老年人突发疾病或遇有紧急状况使用紧急呼援按钮,通过“平安通”服务平台呼叫紧急救护或报警,“平安通”服务机构将紧急情况信息实时发送给服务对象指定的亲属或紧急联系人,跟进救护与报警处置情况。

  (2)定位服务。使用无线通讯技术或GPS定位跟踪技术,为老年人提供准确定位,服务平台进行位置记录,并在授权后,按约定时间和在紧急情况下向老年人指定的亲属发送位置信息。

  (3)咨询转介服务。提供养老机构查询、社区居家服务查询、养老政策咨询等服务;通过广州市居家养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居家平台”)将老年人需求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转介给老年人居住地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就诊网络挂号服务等。

  (4)心理慰藉。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线上心理疏导服务,将需要心理干预的服务对象的相关情况通报老年人居住地社工服务站。

  (5)定期关怀服务。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类别制定关怀计划,定期给予电话问候及安排上门探访服务;对独居、空巢、失能、高龄等特殊老人群体应增加电话问候及上门探访的次数与频率,确保关心关怀到位。

  (6)提示服务。遇有极端天气等特殊情况时,及时主动提示服务对象外出、居家需注意的相关事项。

  2.拓展项目:(1)健康监测。通过智能腕表等终端监控老年人生命体征,并在出现异常情况时向家属或指定紧急联系人即时警报并跟进情况处置进度,必要时主动呼叫签约医院或紧急救护。(2)移动医疗。通过链接相关医疗机构提供移动医疗服务和健康保健等服务。(3)个性化服务项目。经服务对象同意并在双方协议中明确的项目。(4)经市民政部门加具意见的其他服务项目。

  备注:拓展项目不属于“平安通”资助项目。

  六、自费对象的服务申请程序有哪些?

  答:自费服务对象可根据养老需求和经济能力等因素,比较服务质量和收费标准,选定服务机构、服务项目、服务终端设备,自行或由他人协助登录市居家平台或直接向服务机构申请服务。

  服务机构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与申请人或其委托人签订双方协议,向服务对象提供和安装基本服务终端设备或多功能服务终端设备,提供相关服务,申请人或其委托人按协议支付费用,服务项目及服务终端价格按照市民政部门与服务机构签订的服务合同执行。

  七、申请“平安通”资助的办理程序有哪些?

  答:1.本市和非本市户籍申请人自行或由亲属、朋友、村(居)委工作人员协助登录市居家平台提交“平安通”服务资助申请。非本市户籍申请人需提供本市有效居住证。其中,6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老年人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或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评定结果。照顾需求等级评定按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申请人应填写指定亲属或其他紧急联系人的联系方式,选择服务机构(不得同时申请2家及以上服务机构)、服务项目和服务终端设备。

  2.街道(镇)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助资格初核。初核合格的发送区民政部门核实;初核不合格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初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区民政部门申请复核。

  3.区民政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将核实结果通过市居家平台发送街道(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部。同意资助的,同时报送市民政部门,并通报申请对象选定的“平安通”服务机构;不同意资助的,应向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说明不予资助的理由,由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反馈申请人,申请人对核实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市民政部门申请复核。市民政部门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组织复核。

  4.“平安通”服务机构收到同意资助的核实结果后,在5个工作日内,与申请人或其委托人签订服务协议,无偿提供和安装服务基本终端设备,按协议提供服务。

  八、申请“平安通”资助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1.申请人及其委托人必须填写指定亲属或其他紧急联系人的联系方式。

  2.按需理性选择服务机构,不得同时申请2家及以上服务机构。

  3.资助对象根据协议要求使用服务机构提供的终端设备,由于个人原因造成终端设备损坏,更换设备所需资金由个人支付。

  4.资助对象在服务协议期间一般不得擅自变更服务机构,特殊情况须向市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变更服务机构。

  5.资助对象超出资助项目和标准的费用由资助对象个人支付。选择多功能服务终端设备的,由个人向服务机构支付多功能服务终端设备与基本服务终端设备的差价,维护费用按规定的资助标准予以资助。

  6.符合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有关规定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助对象,可使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助额度支付个人负担的基本项目套餐费用。

  九、本通知的解释部门和咨询电话?

  答:本通知的解释部门和咨询电话是: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电话020-83178662;市老年人服务中心(市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电话020-62839850。如对《办法》有疑问的,可以在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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