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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7483164-02-2019-794613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19-07-22
名称: 关于《广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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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9-07-22  浏览次数:-

一、为什么要印发《广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

为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促进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推进社会治理创新,规范广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管理,提高公益创投资金使用效益。

二、《办法》亮点及确定的制度是什么?

(一)明确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宗旨。遵循“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整合政府、企业、社会等多方资源,为社会组织实施创新性高、可行性强、社会效益好、与政府目标契合的公益性项目提供资金资助、资源链接、平台支持,有效回应和解决社会需求及问题。

(二)完善为老服务类和其他公益类创投项目资助范围。为老服务类资助项目主要包括为老年人提供康复护理、康复器械、生活照料、助餐配餐、医疗保健、日间托管、临时托养、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以及其他满足老年人实际需求的服务。其他公益类资助项目明确为有助于宣扬公益理念、社会创新、促进社会发展进步的公益项目,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开展邻里互助、居民融入、纠纷调解、心理调适、平安创建、群防共治等社区活动。

(三)提高项目资助额度,明确人员费用支出比例。每个项目以核定的预算总额与社会组织自筹资金之间的差额作为资助标准,最高不超过项目预算总额的60%且不超过50万元。明确资助资金用于人员费用支出部分不得超过30%,自筹资金不受此限制。

(四)明确了绩效评估制度。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公益创投活动进行绩效评估,绩效评估内容包括评估承办单位、评估项目绩效、评估服务对象对服务项目满意度以及社会对服务项目的认可度以及评出品牌及优秀项目。每一届的公益创投应评出不多于20个的品牌和优秀项目,品牌和优秀项目应具备服务效益好、社会影响广、社会需求大、服务对象满意度高等特征,由主办单位向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推荐,转化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或社会资金全额资助项目。

三、哪些创投主体/项目有优先条件?

已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等级评估为3A以上或被评为“广州市品牌社会组织”的社会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上年度的品牌项目或优秀项目的创投主体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鼓励社会组织自筹资金,对自筹比例高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

四、如何申报公益创投项目?

社会组织按照年度征集项目通知的要求,通过电子邮件、纸质材料等规定方式,向承办单位提交广州市公益创投项目申报资料。

五、联系方式

承办处室: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登记发展处

联系电话:020-83178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