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很不寻常、很不平凡的一年,也是我市民政事业发展史上很不寻常、很不平凡的一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统筹城乡科学发展和建设全省“首善之区”的总体部署,按照民政部、省民政厅的工作要求,以民为本,服务大局,积极面对各种挑战和考验,一手抓抗灾救灾,一手抓科学发展,实现了重点工作有亮点,难点工作有突破,整体工作上水平,充分发挥了保障社会公平、调节社会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职能作用,为我市建设全省“首善之区”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组织抗灾救灾全力以赴,民政整体效能充分展现
2008年,我市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面对多场重大自然灾害,勇挑重担,冲锋在前,不辱使命,共克时艰,在支援四川灾区抗震救灾和抗击南方部分地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我市洪涝灾害战斗中,充分发挥了组织社会捐赠支援灾区的主力军作用。
1.抗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迅速有力。2008年春节前夕,为缓解每天几十万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而滞留广州旅客的生活问题,市、区民政部门迅速行动,上下配合,积极组织社会捐赠,及时到火车站广场和临时安置点实施应急救助,确保了滞留旅客不受冻、不挨饿、有水喝,维护了社会稳定。越秀、荔湾、海珠、天河等区民政局动员所属单位和街道干部职工,先后组织义工3万多人次协助维持安置点秩序和发放救助物品。全市民政系统先后接收社会捐款1572万元,捐赠物资120万件(箱),向滞留旅客的5个安置点,以及广西百色、广东梅州、贵州毕节3个地区发送社会捐赠物资111万件(箱),有力地保证了滞留旅客和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2.支援四川灾区抗震救灾科学有序。“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全市各级民政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以“不辱首善、奉献大爱”的姿态,紧急动员,迅速行动,全方位开展了支援四川灾区抗震救灾工作。市民政局认真履行市支援四川灾区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市支援抗震救灾工作,会同各区、县级市民政局积极引导社会各界捐赠灾区急需紧缺的物资,先后开展了“向四川省地震灾区开展社会捐助”、“我为汶川灾区献爱心捐建过渡安置房‘十个一’”和“爱心捐赠、真情送暖——为四川地震灾区捐赠御寒衣被”三大主题捐赠活动,及时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协调部队出动官兵装卸抢运救灾物资,先后派出6名干部奔赴四川灾区支援抗震救灾,在灾情最严重和形势最严峻的时刻向灾区送上了广州人民最及时最有力的支援。在支援四川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工作中,我市共组织社会捐款16.21亿元,其中市慈善会接收社会捐款7.52亿元;市捐赠站接收社会捐赠物资价值 1.41亿元,捐款捐物数量均创历史最高纪录。市慈善会为支援四川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共划转、支出社会捐款3.67亿元;市捐赠站先后组织95个火车皮、15辆大卡车,向四川地震灾区发运社会捐赠物资269.59万件(箱),价值1.34亿元。在做好接收发送捐赠款物的同时,市民政局严格规范捐赠款物使用管理,动态发布接收和使用捐赠款物情况,自觉接受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确保了社会捐赠款物的定向使用和账目清楚、账实相符。
3.组织洪涝灾害救助及时有效。6月26日,白云、花都、番禺、南沙、增城、从化等地遭受台风侵袭洪涝灾害后,灾区民政部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调运救灾物资,及时转移安置受灾群众,落实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措施。市民政局先后派出6个工作组深入灾区核查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开展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共发放价值48.2万元的救灾物资,划转社会捐赠款429万元,下拨救灾预备金和自然灾害救济金100万元,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2008年,通过三次抗灾救灾的战斗洗礼,全市民政系统的应急处置能力得到实战检验,组织捐赠水平得到锻炼提高,团结协作精神得到发扬光大,社会形象地位得到展示提升,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全市民政系统有19个单位被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授予“先进集体”称号,47名个人被授予“先进个人”称号。其中,市民政局党委被省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市民政局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广东省抗震救灾先进集体”称号,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广州市春运和抗灾救灾先进集体”称号。
(二)改善民生福利多措并举,全市困难群众普得实惠
2008年,我市民政系统着力为民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认真贯彻“惠民66条”和17条补充意见,大力推进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改善民生工作,全市困难群众普遍得到较多实惠。
1. 社会救助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
一是全面提高了城乡低保水平。从2008年1月1日起,越秀等9个区将城镇低保标准从330元提高到365元,花都区和增城市从300元提高到330元,从化市从286元提高到315元;越秀等9个区将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从390元提高到430元,花都区、增城市提高到395元,从化市提高到380元。部分区农村低保标准进一步提高,萝岗区由200元调整为250元,白云区由200元调整为230元,增城市由170元调整为210元。目前,全市共有低保家庭46392户,低保人员114562人;低困家庭5494户,低困人员16066人。全市全年共发放低保金2.53亿元(含临时物价补贴),比上年增加5256.86万元,增长26.3%。继续实行动态管理下的分类救济,加强对低保、低困家庭的实物救济和节日慰问,增加慈善超市、慈善门诊点并增发慈善门诊证,对低保、低困家庭子女考上大学的实施教育救助等,困难群众的生活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荔湾区开展了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员“一年一培训”,对低保家庭“一季一探访”,对三无孤老人员“一月一帮扶” 的“三个一”活动;黄埔区出台了《黄埔区低保边缘群体帮扶救助实施方案》,对人均月收入在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以上、500元以下的家庭,在重大疾病医疗、粮油实物发放、学杂费减免等方面予以救助。
二是继续发放了临时物价补贴。2007年多次发放临时物价补贴的基础上,2008年又6次报请市政府批准,对城乡低保、低困、五保对象和福利机构政府供养人员发放每人每月25元的临时物价补贴,对城镇低保、低困家庭发放每户每月20元的液化石油气补贴。全年共发放财政补贴资金3901.3万元,为近13万困难群众缓解了因物价上涨造成的生活压力。
三是着力完善了医疗救助制度。实施了资助低保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惠及困难群众43547万人,资助金额1483.6万元。随低保调标相应将低保人员可报销基本医疗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1.10元,全年共支出基本医疗救助金2416.49万元,救助267382人次。继续实施重大疾病医疗资助,全年结算重大疾病医疗资助金2569万元,救助7111人次,其中实施手术400台次。《广州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试行办法》经过两年多反复调研论证,已于去年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即将连同配套文件一并修改完善后颁布实施。
四是逐步规范了五保设施建设。实行了农村五保村统一立项、统一设计制度。从福利彩票公益金立项1200万元,资助全市40个五保村建设,各项工程全面启动。全市现已建成五保村37个;全市现有五保对象4792人,其中333人在五保村相对集中供养,1361人在敬老院(楼)集中供养,3098人居家分散供养;全市各级财政全年共支出五保供养资金1490万元。
五是颁布实施了《关于推进我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该《意见》全面系统地明确了我市各项社会救助制度,覆盖了基本生活、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各方面;确立了政府负责、民政统筹、部门联动、街镇实施的新型社会救助工作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标志着我市社会救助工作实现了从各种制度单项推进向统筹协调构建体系的重大转变。越秀区率先在街道成立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统一办理社会救助业务,深受群众欢迎。
2.社会福利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是全面拓展了各类养老服务。制定了《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职责,规范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行为,拓展了居家养老服务内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在提供托老、购物、配餐送餐、家政服务等一般照料服务的同时,还提供疾病、康复护理、建立家庭病床等特殊照料服务,并为低龄、健康老人,特别是“空巢”家庭老人,提供谈心交流、精神慰藉等服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基本覆盖各街道,全市现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部80间,工作人员575人,服务对象9692人,其中由政府购买服务的孤寡、优抚对象、残疾困难家庭老人3598人。建成开通了服务全市独居和空巢老人为主的“平安通”呼援服务系统,基本实现覆盖全市老城区的目标。继续推进“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新增星光老年之家58家,使全市星光老年之家达到1327家,总投资3.36亿元,覆盖全市90%的街(镇)。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进一步发展,新增民办福利机构5间,新增床位1610张。目前,全市共有社会福利机构168家,床位25327张,其中民办福利机构77家,床位13802张。积极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敬老爱老活动,我市连续第四次获全省老龄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第一名。去年底,民政部在我市召开了全国养老服务经验交流会,市民政局在会上介绍了经验,民政部领导和各地与会代表参观了我市不同类型的养老服务点,并给予高度评价。
二是着力加强了孤残儿童福利工作。会同市妇联启动了“爱心救助、托起希望”救治百名特困家庭重症儿童行动,从福利彩票公益金立项300万元,资助100名低保、低困家庭中患重症疾病的儿童实施救治。积极开展了家庭寄(助)养、机构代养、模拟家庭和青年公寓等多样化的孤残儿童养育模式。积极实施“明天计划”和“重生行动”,为儿童福利机构21名具有手术适应症的孤残儿童实施了手术治疗。市社会(儿童)福利院被民政部评为“2008年度全国十佳儿童福利机构”。
三是超额完成了福利彩票销售任务。在国际金融危机加剧、经济形势较为困难的情况下,全市福利彩票销售仍超额完成年度销售任务,连续第9年在全国省会城市福利彩票销量上排名第一。全市全年销售福利彩票12.39亿元,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4.09亿元,其中上缴中央、省2.66亿元,市本级留成1.43亿元。中国福彩中心、省福彩中心为此专门发来贺电。完成了2007年度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立项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共立项资助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等项目79个,资助金额1.44亿元,比上年增长37%。
四是大力推广了义工(志愿)服务。制定了推广社区义工服务总体规划,全市成立了16支“平安通”义工服务队,花都、南沙、从化三区(县级市)分别成立了义工协会。市义工联全年新增团体会员25个,会员总数达105个。全市义工在帮困助残、抗灾救灾、敬老扶弱、治安环保、科普卫生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活动,特别是在参加抗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支援四川抗震救灾工作中,先后动员义工达5万多人次,表现突出。
3.优抚安置保障政策进一步落实。
一是全面提高了优抚对象生活质量。大幅度提高了抚恤补助标准,各类标准平均增幅16.7%,高于中央和省标准的70%以上,全市财政投入抚恤经费5710万元,比上年增长25.6%;抚恤优待面和抚恤金兑现率实现两个100%。着力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制定出台了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及配套措施。全市2369名重点优抚对象全部纳入企业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8721名抚恤优待对象全部免费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范围,全市用于解决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和医疗补助经费776万元。新确认参战涉核军队退役人员1090人,全市现有参战涉核军队退役人员8544人,全年发放生活补助2350万元。
二是圆满完成了退役士兵和军休干部接收安置工作。全市共接收2007年冬季退役士兵2453人,退役士官140人,自谋职业安置率达100%。积极做好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全市符合政策报读职业技术院校的退役士兵690人按期入学参加了培训。全面落实退役士兵优待安置金的发放政策,共发放自谋职业安置补助金和一年养老保险金8223.9万元,一次性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费517.5万元,优待安置金发放率100%。规范接收安置军休干部职工工作,制定了《广州市接收安置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管理办法》,接收安置军休干部460名,无军籍职工499名。2008年,我市接收安置军休干部工作受到总政治部老干部局、广州军区司令部等部队机关来电来信赞扬。积极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部分军休干部换发医疗证待遇的文件,启动了军休干部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提高了无军籍职工的生活补贴标准。军供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圆满完成了全年军供保障任务。
(三)基层民主建设不断加强,双拥共建工作再创佳绩
1.村委会、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从2008年1月开始,精心组织开展了我市第四届村委会和第三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各级政府都成立了工作机构,实行领导负责制,落实了换届选举工作经费,编印了大量宣传资料,组织了难点村的排查整治,并派出观察组全程跟进换届选举工作。经过全市上下5个多月的连续奋战,6月15日全面完成了1142个村委会和1439个社区居委会的换届选举任务,其中村委会换届选举比省规定的时间提前了1个多月,是我市历届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完成任务最好、最快的一次。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朱小丹同志给予高度评价,指出“这是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又一次成功实践”。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及时组织了村居干部教育培训,开展了村民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的换届选举,指导村民委员会修改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
2.基层民主示范创建活动深入推进。下发了《2008年广州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广州市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关于在村委会换届选举结束后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各区、县级市以及镇(街)按照市的要求,成立了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村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推进了第二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创建活动,又有213个村达到了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的标准,其中番禺区受到省政府表彰,被命名为省首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区。开展了第二批“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又有280个社区被省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命名表彰为省第二批“六好”平安和谐社区。
3.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初显成效。荔湾区和市老人院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推进顺利,充分利用现有的民政资源、社区资源和社会资源,加强与高校、香港社工机构合作,在社会工作教育培训、社工岗位开发设置、非营利性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培育发展、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实行社工与义工联动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实践。其中荔湾区将专业社工服务引入居家养老、“平安通”呼援服务、特困家庭帮扶、青少年辅导等工作中,有效提高了社区服务质量和水平;市老人院将社工理念融入日常工作中,从老人、老人家属和老年福利机构工作人员三个层面介入社工专业服务,使服务内容和方式更加适合老人特点。组织全市近6000名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参加首次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1070人通过考试,报考人数、实考人数及培训人数均居全省之首。大力开发设置社工岗位,积极培养和引进专业社工人才,试行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社工实务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省民政厅在我市召开了全省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现场会,市委决定将广州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积极组织社工参加支援四川抗震救灾行动,创造了社工进行灾难救助的“广州模式”,受到民政部、省民政厅的肯定和灾区政府、群众的好评。
4.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力度明显加大。出台了《广州市社区社会组织管理试行办法》,采取创新管理模式、明确主管单位、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手续等办法,实行了社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备案管理相结合,为解决“草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难题迈出了重要一步。强化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年检工作,促进了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目前,全市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3551个,其中2008年新成立社会组织192个。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发展。根据我市《关于落实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财政扶持措施的意见》,先后为17个行业协会办理了34项申请扶持的项目审核。围绕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等问题开展了系列调研,加大了对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非法活动、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5.全省双拥模范城“七连冠”争创成功。继年初捧回“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奖牌后,我市第七次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命名为“全省双拥模范城”,实现了全省双拥模范城“七连冠”;荔湾、越秀、黄埔、海珠、白云、番禺、花都、天河八区获“全省双拥模范区”、“全市双拥标兵区”称号;从化、增城两市获“全市双拥标兵市”称号。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慰问部队官兵活动,主动为部队基层单位解决训练、生活、文化等方面困难,为3152名官兵进行了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为部队基层单位赠送电脑260台、书籍80万册,进一步巩固了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
(四)社会事务管理更加规范,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1.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积极推进流浪乞讨人员长效服务管理,联合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建立流浪乞讨人员长效服务管理机制的意见》,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的意见》。配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和举办奥运会、残奥会等重大活动,积极开展职业乞讨、流浪未成年人、流浪精神病人等专项救助,基本实现中心城区无流浪未成年人和职业乞讨人员明显减少的目标。市救助管理站被民政部评为“2008年奥运会、残奥会举办期间救助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市民政局精神病院与市脑科医院顺利完成了交接415名流浪精神病人的工作,全面承接了非危重流浪精神病人救治工作。增大甄别核实力度,建立绿色返乡通道,积极协助流浪精神病人返乡,协助返乡率同比增长57.3%。全市全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5875人次。
2.区划地名管理进一步加强。完成了南沙区珠江街道办事处设立工作。越秀、海珠、天河、黄埔、南沙、萝岗区和从化市的镇(街)界线勘查外业工作全部完成。全年批准地名653个。广州市地名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广州市地名网站先后建成使用,地名信息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3.婚姻登记服务进一步规范。深入开展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全市全年办理结婚登记78964对、离婚登记14379对,继续保持婚姻登记零差错。圆满完成了8月8日奥运会开幕式当日集中办理婚姻登记4379对的工作,创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一天结婚登记量之最。
4.殡葬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殡葬火化率连续第8年实现100%。大力开展“殡仪服务优质年”活动,积极组织殡仪服务操作技能竞赛,殡仪从业人员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清明期间,全市各殡仪单位共接待拜祭群众413万人次,是历年来拜祭人数最多的一年,实现了“文明拜祭、平安清明”的目标。
在完成上述工作任务的同时,我市民政系统的政策调研、法制建设、新闻宣传、信息报送、财务预算、教育培训、信访维稳、纪检监察、安全保卫、档案保密等综合性、基础性工作和民政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廉政和党的建设等也都取得了重要进展。特别是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扎实推进创新开展,市民政局出台了《继续解放思想,建设首善之区,努力争当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排头兵的实施意见》,组织民政系统干部赴美国进行了“现代救助体系”专题培训,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人员赴香港跟班学习考察了社会管理先进经验,均取得重要成果,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创造了条件。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
要做好民政工作,必须围绕中心、置身大局,牢牢把握构建和谐社会给民政事业发展带来的新机遇。民政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基础工作。民政部门必须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自觉置身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促进中央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各项要求为己任,勇挑重担,争做先锋,彰显本色,切实履行构建和谐社会赋予民政部门的新职责,坚决落实党委和政府赋予民政部门的新任务。
要做好民政工作,必须以民为本、倾注爱心,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民政事业发展寄予的新期待。民政工作是履行民生政务职能和为民之政特点鲜明的工作。民政部门必须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勇解困民之危,善做利民之事,充分发挥保障社会公平、调节社会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础作用,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民政事业发展的新期待。
要做好民政工作,必须统筹协调、开拓创新,主动适应建设全省“首善之区”对民政事业发展赋予的新要求。民政工作是综合性很强、牵涉面很广的工作。民政部门必须切实增强“首善”意识,全面履行改善民生、发展民主、维护民利、体现民意的重要职责,继续解放思想,统筹城乡,深化改革,协调各方,注重取得相关部门支持,注重发挥基层组织作用,注重建立社会参与机制,努力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不断开创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
要做好民政工作,必须固本强基、提升能力,积极应对科学发展对民政队伍建设提出的新挑战。民政工作是各级政府必不可少的行政工作。民政部门必须按照建立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民政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党的建设,注重抓基层打基础,不断完善民政工作体制机制,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面履行民政职能和科学发展民政事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足和薄弱环节:随着民政功能逐步在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的同时向提升社会福利服务水平延伸,民政工作与科学谋划发展的要求还有差距;随着公共服务逐步以城市为主向城乡并重转变,民政工作与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还有差距;随着民政工作方式逐步从临时性、救急性操作向整体制度安排和规范管理的方向转变,民政工作与法制化、规范化的要求还有差距;随着民政工作机制逐步从政府主导型向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方向发展,民政工作与社会化、信息化的要求还有差距;随着民政工作领域和服务对象的不断拓展,民政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日显突出,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认真研究,切实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