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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建设增加社区综合性养老服务供给

来源:广州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0-06-24 09:42:16 阅读次数:-

  近日,广州市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正式印发《关于深化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建设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进一步加快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养老机构专业化、标准化服务积极作用,促进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

  据统计,目前全市共有养老机构217间,床位6.8万张,从2016年起每千名老人床位数持续达到40张。为更好地满足居家老年人就近就便的养老服务需求,市民政局通过四项措施,着力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养老机构专业化、标准化服务积极作用,进一步延伸社区居家服务内涵,增加中心城区嵌入式、多功能、综合性养老服务供给。截至2020年5月,全市已建成30间具备全托、日托和上门服务等功能的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

  措施一:进一步保障建设场地

  一是对于利用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的自有地块举办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的,按照我市出让金计收相关政策规定计收土地出让金后,直接按照项目建设有关规定办理。二是支持国有企业采取独资、合资、合作、出租等方式利用自有物业举办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对符合本市支持利用国有企业物业开展养老服务有关通知规定条件的扶持对象,可以不公开招租,租期放宽至15—20年,其中经所在地区民政部门认定的普惠性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可以给予一定租金优惠,最低优惠租赁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价的75%。三是推进《广州市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布局规划修编(2019—2025年)》实施,支持社会力量利用规划地块举办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四是落实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确保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旧城区和已建住宅区按照标准逐步补齐养老服务设施。街镇接收无偿移交的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后,原则上要无偿交由具有一定资质的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等,并在协议中约定收费标准不得高于普惠性养老服务收费标准,向老年人提供普惠性养老服务。

  措施二:进一步明确设置要求

  一是优先选址在常住人口规模较大及户籍老龄化程度较高的社区,且交通便利、日照充足、通风良好、相对独立和便于老年人使用的位置,宜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服务机构邻近设置,不宜与社区养老服务无关的设施合设。二是根据建设规模合理设置托养、日间照料、医疗康复、餐饮服务及接待洽谈功能区,其中日间照料、餐饮服务区建筑面积一般不低于200平方米;总床位数宜在10—200张,其中护理型床位数占比不低于80%,且提供日间照料床位数占比不低于10%。三是按照养老机构标准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配备与服务和运营相适应且具备相应从业资格的养老护理员、医生、护士、家政服务员、康复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财务人员、工勤人员等。四是按照建筑、消防、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开展服务活动;应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购买机构责任保险;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协议定点服务机构及高龄照护险定点服务机构,其内设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机构,便于为老年人提供综合性、全方位的养老服务。五是公益性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依法向所在区社会组织登记机关申请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由同级民政部门承担业务主管单位职责;经营性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依法向所在区市场监管部门商事登记,“主营项目类别”选择“社会工作”类别,在“经营范围”中选择“综合养老服务业务”。已在外市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在本市举办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时无需设立子公司。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增设营业场所可实行“一照多址”;公益性养老服务机构可在其登记管理机关管辖区域内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六是在完成登记手续后通过广州市为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向所在区民政部门办理备案。各区民政部门在收到备案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会同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所在街镇上门核实其场地条件和服务资质,主动告知资助扶持有关政策。

  措施三:进一步丰富服务内容

  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依托自身专业力量和社区资源“一体化统筹”,充分发挥“接、承、转”功能,为周边社区常住老年人尤其是失能老年人提供托养、日间照料、居家上门、家庭养老床位、精准转介、“家政+养老”、智慧养老等服务,并鼓励和支持承接所在街镇委托的居家探访、失能老年人帮扶、老年人能力评估、人员培训等服务,参与连锁运营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措施四: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

  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在实际开展服务后可以申请享受相应补贴。一是提供托养服务,按照本市养老机构资助有关规定,申请享受新增床位补贴、护理补贴、医养结合补贴、等级评定补贴。二是提供居家上门服务,按照本市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有关规定,申请享受创办补贴、运营补贴、星级评定补贴。三是提供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按照本市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工作有关规定,申请享受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护理补贴。四是符合条件的一线服务人员,按照本市养老机构服务人员补贴有关规定,申请享受就业补贴及岗位补贴。五是鼓励各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和细化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激励扶持措施,定期总结和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此外,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按规定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方面享受税费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