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信托制度在慈善事业发展中的独特优势逐步显现,慈善信托得到了较快发展。广东省广州市将慈善信托纳入深化社区慈善发展行动体系,注重发挥市、区两级慈善会的平台支撑和枢纽带动作用,取得了积极成效。
政策引导
持续优化慈善信托发展环境
2016年,广州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大力发展慈善信托,慈善信托成为广州慈善事业发展的新动力。2021年9月1日施行的《广州市慈善促进条例》,明确鼓励依法设立慈善信托。2023年,广州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等七部门印发《广州市关于促进慈善信托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慈善信托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此外,广州市还制定了《慈善信托备案管理指引》《慈善信托评估指引(试行)》等文件,为慈善信托发展营造了良好政策环境。
社区慈善是中国特色慈善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实践表明,社区建设是一项长期工作,社区慈善的发展有赖于构建可持续的资源支撑体系。信托制度具有财产独立、风险隔离等独特优势,能够在推动社区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为此,《广州市深化社区慈善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将大力推进社区慈善信托发展列为重点内容,强调聚焦社区企业、社区慈善组织、社区爱心人士、高净值人群等主体,引导其设立服务社区的慈善信托,推动慈善信托向基层延伸。
实践中,广州市一方面鼓励各类慈善信托将社区作为慈善活动的主要场景之一,引导慈善资源投向社区治理领域,回应社区多元化需求;另一方面,注重整合社区慈善资源,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社区多元主体设立社区慈善信托,助力社区慈善事业发展。
重心向下
充分发挥慈善会的枢纽带动作用
慈善法规定,慈善组织或者信托公司可以担任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在我国慈善组织体系中,慈善会发展历史相对较长、社会知晓度高,且具备公开募捐资格,本地资源整合与动员能力较强。近年来,广州市持续推进慈善会改革创新,以专业化、数字化、品牌化为发展方向,不断增强慈善会的内生发展动力与活力。市、区两级慈善会充分发挥枢纽型慈善组织作用,成为推动慈善信托发展的重要力量。
广州市慈善会积极盘活慈善资产,以委托人身份先后设立4单慈善信托,财产规模合计8250万元,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其中,2024年广州市慈善会作为委托人设立的“穗善(光信善)·2024社区守护慈善信托”,财产规模达1000万元,专项用于资助困难群体居家安全改造等项目。
广州11个区级慈善会均以委托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身份设立了慈善信托。慈善信托的设立与运作管理实践,不仅提升了区级慈善会的创新能力,也为慈善会的转型升级注入了新动力。
生态共建
构建社区慈善信托立体支持体系
在推进社区慈善发展过程中,为更有效发挥慈善信托的优势和作用,广州市积极推动构建立体化的社区慈善信托支持体系。
在管理服务层面,广州市民政局严格落实慈善法及慈善信托相关配套规定,细化备案流程,强化规范指引,有序指导慈善信托业务开展,构建起“事前备案—事中监管—事后评估”的全流程管理体系,切实增强慈善信托运行的透明度与监管效能,实现资金流向可追溯、项目成效可视化、运作风险可预警,让社会各界看得见信托流程、听得见受益人故事、算得清社会效益,进一步增强社会对慈善信托发展的信心。
在实践创新层面,“慈善信托+公募慈善项目”模式已在广州成功落地,为探索构建“社区慈善信托+社区慈善基金+社区慈善项目”的联动机制提供了良好借鉴。2025年7月,广州市出台《关于开展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工作的通知》,为不动产慈善信托发展创造了良好机遇。
在资源拓展层面,广州市一方面盘活各类社区资源,积极探索以村改制公司“沉睡资金”、社区闲置物业租赁使用权等财产或财产权利设立慈善信托的可行路径,提升财产使用综合效益;另一方面,发挥非公募基金会在链接企业、个人等大额捐赠主体中的优势,鼓励更多基金会担任慈善信托的委托人或受托人。
在专业支撑层面,广州市建立慈善信托交流与对接机制,鼓励金融机构与慈善组织等合作开发标准化慈善信托产品,为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提供专业服务展示窗口,为各类专业机构搭建服务对接桥梁。
作 者 胡小军 杨雅琴 陈世雯
(中国社会报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