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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2025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公告

来源:广州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6-03-19 15:58:52 阅读次数:-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25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 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或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变相设定或实施行政许可的;

  2. 没有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标准、收费标准和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3. 受理条件和程序不规范,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的;

  4. 补正告知不规范,要求多次补充申请材料的;

  5. 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以内办理行政许可的;

  6. 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7. 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8. 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9. 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10. 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存在上述或其他问题,欢迎通过邮件或来信来电反映。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局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广州市民政局2025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99号民政大厦1407室(收)

  邮    编:510510

  电子邮箱:gzmzlw@gz.gov.cn

  电    话:020-83308449


广州市民政局

2026年3月18日


  附件

广州市民政局2025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现将我局2025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5年,我局共有7项行政许可(共18项子项),行政许可事项较上年无变化,全部行政许可事项均已进驻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广东政务服务网)。截至2025年12月31日,行政许可申请量808宗,其中受理量808宗、不受理量0宗;行政许可办结量809宗,其中审批同意量809宗、审批不同意量0宗(其中,1宗是2024年12月申请受理、2025年作出许可)。

  (一)依法实施情况。我局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按照法定权限、范围、程序、条件开展审批,无变相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情况。通过广州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行政许可业务工单进行监控,行政许可业务工单均按时审批,不存在未按期审批、不批以及回溯审批、超期审批、最后一天批等情况。行政许可工作人员均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审批,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况,没有接到投诉和举报的情况。

  (二)公开公示情况。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公开公示了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设定依据、实施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期限、申请材料、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贯彻落实市信用办“双公示”要求,在“信用广州”公示行政许可决定,公开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项目名称、审批类型、许可内容、行政相对人名称、许可决定日期等信息,并同步在“广州市社会组织服务信息平台”“慈善中国”公示相关行政许可信息;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管理要求,做好行政许可事前、事后以及年度数据公开。

  (三)监督管理情况。严格执行《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建立健全行政许可标准化制度,制定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健全内部监督制度,确定内部审批职责权限。加强对内部行政审批行为监管,通过广州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行政许可业务工单进行监控,督促工作人员履行好审批职责,全年没有因行政许可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加强对行政审批相关对人活动的监督管理,通过专项检查、联合检查、年检制度以及年度报告等多种方式,对社会组织、慈善募捐活动、标准地名使用情况、经营性公墓经营开展监督管理。

  (四)实施效果情况。全面梳理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规范审批程序,行政效率进一步提高。我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街路巷地名管理日趋规范,慈善募捐活动规范有序开展,经营性公墓经营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在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发展、提高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全年没有因行政许可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群众认可度满意度较高。

  (五)创新方式情况。结合精简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办事时限等要求,严格把关、强化监管,优化服务。完善社会登组织记制度,全面实行事先告知提示制度,参照省民政厅有关示范文本制定使用我市社会组织申请成立登记事先告知书,在社会组织成立登记阶段全面开展事先告知提示,向发起人送达事先告知书。进一步优化地名申请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地名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提供便民咨询服务,安排专人为慈善组织提供“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事项咨询服务,进一步缩短该事项办理时间,提升事项办理效率。会同政数、公安、卫健、人社、医保等部门推出“身后事”一站式联办事项,实现群众伤心事、省心办、暖心办。

  (六)推行标准化情况。严格落实省、市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要求,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编制和发布我局7项行政许可(共18项子项)的办事指南,规范和明确了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实施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受理范围等要素。制定实施了业务主管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指引,从局管社会组织定义、管理职责、登记管理、负责人审核、重要事项管理、监督管理以及其他要求等七方面进一步加强局业务主管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公墓建设标准化工作,提供安葬(放)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工作指引,推广使用经营性公墓墓位使用合同、民办殡仪服务机构服务合同等示范文本。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是审批业务系统的信息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审批数据汇集和信息共享机制还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行政审批管理工作的人员配备还不够充足,常态化执法监督的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三是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是完善高效率信息管理平台。完善市、区社会组织信息平台功能,提升社会组织信息公开质量。优化社会组织数据公众查询服务和数据开放共享,提高社会组织活动透明度。认真落实举报投诉受理与办理机制,依法依规、及时高效、平稳有序做好处置。二是加强行政审批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及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持续开展普法宣传,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检查工作效率,加大对行政许可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三是扎实推进《殡葬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根据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及时调整相关权责清单,抓紧修订《广州市殡葬管理规定》等地方立法工作。

  广州市民政局2025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表

序号

审批事项

是否纳入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是否进驻省政务服务网

全年业务量(件)

实施过程

监督管理

事项

名称

子项

名称

申请量

受理量

不受理量

办结量

审批同意量

审批不同意量

网上受理量

网上全流程办结量

法定办结期限

承诺办结期限

实际平均办结时间

是否向社会公开审批结果

是否公开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

是否制定监管标准或制度

开展抽查监管人次

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件数

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件数

收到行政相对人有效投诉举报数

1

地名命名、更名审批

街路巷命名的审核;

地名更名审核;

地名销名审核

349

349

0

349

349

0

349

349

20

10

5.2

72

1

1

0

2

地名图、地名图册、地名图集审核

公开出版的全市性地名图、地名图册、地名图集审核

0

0

0

0

0

0

0

0

20

1

0

0

0

0

0

3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

0

0

0

1

1

0

0

1

20

4

4

118

0

0

0

4

殡葬设施建设审批

建设经营性公墓审批

5

5

0

5

5

0

0

0

20

20

8.4

29

0

0

0

5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37

37

0

37

37

0

37

37

60

8

3.6

66

48

48

0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

245

245

0

245

245

0

245

245

20

1

0.5

社会团体注销登记

21

21

0

21

21

0

21

21

20

1

0.7

社会团体修改章程核准(行政许可)

33

33

0

33

33

0

33

33

20

5

2.4

6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登记 

13

13

0

13

13

0

13

13

60

8

4.1

10

5

5

0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变更登记

45

45

0

45

45

0

45

45

20

1

0.4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注销登记

7

7

0

7

7

0

7

7

20

1

0.5

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核准(行政许可)

6

6

0

6

6

0

6

6

20

5

3.3

7

基金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基金会

设立登记

0

0

0

0

0

0

0

0

60

8

0

56

6

6

0

基金会

变更登记

28

28

0

28

28

0

28

28

90

1

0.5

基金会

注销登记

1

1

0

1

1

0

1

1

20

8

0.9

基金会

修改章程核准(行政许可)

18

18

0

18

18

0

18

18

20

5

2.7

合计

7

18

808

808

0

809

809

0

803

804

510

87

37.2

351

60

60

0

  注:表格中选项为是的打“√”,否的打“×”。